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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梧县新县城市政及公共服务设施三期(EPC)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0-8-26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苍梧县新县城市政及公共服务设施三期(EPC)项目已由苍梧县发展和改革局苍梧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苍梧县新县城综合行政区一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苍发改【201680号)、苍梧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苍梧县未成年人保护中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苍发改【201956号)、苍梧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苍梧县儿童福利院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苍发改【201996号)苍梧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苍梧县残疾人康复中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苍发改【202054号)、苍梧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中国共产党苍梧县委员会党校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苍发改【2020106号)等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苍梧县城镇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银行贷款、自筹资金、中央预算内配套资金、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勘察、☑设计、☑采购、☑施工、 ☑竣工验收(或试运行)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苍梧县石桥镇。

建设规模:苍梧县新县城市政及公共服务设施三期(EPC)项目包括以下单项工程(详见招标文件,具体实施以经招标人批准的施工图为准):

1)苍梧县残疾人康复中心:建设一栋康复中心综合楼,总建筑面积4840平方米,内设综合康复设施、儿童听力语言康复设施、儿童智力康复设施、孤独症儿童康复设施、脑瘫儿童康复设施、辅助器具中心设施等。配套建设给排水、供配电、绿化、道路硬化、停车场、室外康复训练场地、儿童室外活动场地、附属设施等工程;

2)苍梧县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建设救助中心用房3506.2平方米,室外活动场地550平方米,配套建设给排水系统、消防安全、避雷系统、配电、照明等工程;

3)苍梧县儿童福利院:总建筑面积4256㎡,设置床位100张。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儿童用房(生活用房、医疗用房、生活用房及教育和技能培训用房)、管理服务用房、附属用房。配套工程包括给排水系统、消防安全系统、配电及照明系统、避雷系统、智能化管理系统等工程;

4)苍梧新县城综合行政区一期基础设施项目(部分市政道路):建设茶香大道长480米,宽30米,务实路东段长900米,宽20米;小学、幼儿园周边道路长520米,宽20米,政和路延长线长1000米,宽20米及附属设施等工程。

5)苍梧县委党校:总建筑面积为19684.93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15589.93平方米,地下室建筑面积为4095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包括新建综合楼建筑面积为1449.92平方米,教学楼建筑面积3899.91平方米,学员宿舍楼建筑面积8593.90平方米含架空层977.31平方米,食堂建筑面积1115.70平方米,文化长廊建筑面积250.5平方米,景观亭建筑面积160平方米,大门建筑面积120平方米,地下室建筑面积包括设备用房建筑面积450平方米,地下车库建筑面积3645平方米。)配套建设室内给排水工程、通风空调系统、消防安全系统、变配电及动力照明系统、避雷系统、弱点系统、热水供应系统;室外配套建设体育场、给排水系统、室外照明系统、地面硬化、围墙、绿化景观工程、场地平整、挡土墙以及与对外连接道路等配套工程。并购置电梯。

合同估算价:1标段约9460.8075万元,其中包括:

1)苍梧县残疾人康复中心约1354.06万元

2)苍梧县未成年人保护中心约807.11万元

3)苍梧县儿童福利院约 568.32万元

4)苍梧新县城综合行政区一期基础设施项目(部分市政道路)约6731.3175万元

2标段:苍梧县委党校约12068.61万元

计划工期:本项目总工期(指自签订总承包合同之日起到工程交付业主使用之日期间的工期,包括 ☑设计工期、采购工期、施工工期、验收工期、办理相关手续的工期等 □勘察设计工期、施工工期、验收工期、办理相关手续的工期等)为  720 天(日历天)。项目建设工期预计从 2020 10月至 2022 9月。

    2.2招标范围:自该项目招标之后的勘察、设计、设备采购、施工直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等工程总承包工作内容均属于本次招标的范围。

2.3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

1标段包括以下单项工程:(1)苍梧县残疾人康复中心、(2)苍梧县未成年人保护中心、(3)苍梧县儿童福利院、(4)苍梧新县城综合行政区一期基础设施项目(部分市政道路);

1标段计划工期:本标段总工期(指自签订总承包合同之日起到工程交付业主使用之日期间的工期,包括 ☑勘察设计工期、采购工期、施工工期、验收工期、办理相关手续的工期等)为  600 天(日历天)。项目建设工期预计从 2020 10 月至 2022 5 月。

2标段为:苍梧县委党校 。

2标段计划工期:本标段总工期(指自签订总承包合同之日起到工程交付业主使用之日期间的工期,包括 ☑勘察设计工期、采购工期、施工工期、验收工期、办理相关手续的工期等)为  720 天(日历天)。项目建设工期预计从 2020 10 月至 2022 9  月。

2.4本项目 □要求 ☑不要求采用装配式技术。

2.5 本项目 □要求 ☑不要求采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各标段投标人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3.1.1  1标段投标人同时具备①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及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②勘察资质要求:具备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③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及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和《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调整优化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工作的通知》(桂建管{201926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

   3.1.2   2标段投标人同时具备①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②勘察资质要求:具备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③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和《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调整优化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工作的通知》(桂建管{201926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

3.2各标段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3.2.1项目总负责人:具备二级注册建筑师以上(含二级)执业资格或二级注册结构师以上(含二级)执业资格或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二级注册建造师以上(含二级)执业资格;同时具备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近三年内(20171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参与过类似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工程总承包项目且为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2.2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筑师和中级及以上职称。

3.2.3项目采购负责人:具有材料员岗位证书。

3.2.4勘察负责人:具有注册岩土工程师 和中级及以上职称。

3.2.5项目经理:

1标段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和中级及以上职称,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信息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2标段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的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和中级及以上职称,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信息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3.2.6项目施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信息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可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3.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3.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3.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4 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并允许中标所有标段。但投标人应就不同标段派出不同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施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否则同一项目经理或项目施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所参与其它标段作否决投标处理(符合桂建管﹝201317号和桂建管﹝201425号文除外)。

3.5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3.6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在“信用中国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止由潜在投标人自行登陆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http://www.wzggzy.cn/gxwzzbw) 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4.2 本项目图纸或其他技术资料。

项目的技术资料请投标人自行登陆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http://www.wzggzy.cn/gxwzzbw) ,操作流程与下载招标文件相同。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0   9    23    10   00 分,地点为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梧州市政府采购中心)8楼开标厅(地址:梧州市长洲区三龙大道红岭大厦,具体开标室见现场LED指引)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各标段投标文件必须由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专职投标员本人递交,并持专职投标员本人身份证原件(如为法定代表人递交时可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本企业任一专职投标员的身份证复印件)、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所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通过广西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诚信平台”)验证,否则投标无效。投标人拟投入项目经理被标注为注册状态异常的,拟投入的项目经理本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出席开标会现场,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该投标人投标。(备注: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时需正确佩戴口罩、体温不得超过37.3℃、没有疫情接触史或医学观察已经满14天,否则将被劝返或隔离,必要时配合区域防疫机构强制隔离。)

5.4疫情期间,本项目的投标文件可采用现场递交或邮寄方式送达。采用邮寄方式的,送达时间以交易中心签收时间为准。投标人选择邮寄方式寄达的投标文件提交起止时间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时至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收件地址:梧州市长洲区三龙大道红岭大厦政务服务中心8楼,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梧州市政府采购中心),收件人:杨工,电话:0774-3828311

5.5投标人选择邮寄方式的,除投标文件外,还需将以下资料一并邮寄:

1)专职投标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授权委托书原件;(2)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6投标文件邮寄包裹外包装应清晰注明“XXXXXX(项目名称、编号及标段)项目投标文件”及投标单位法人或授权委托人真实姓名及联系电话,未在规定时间内送(寄)达或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选择邮寄的投标人其签到时间以投标文件送达时间为准,签到表和唱标记录表中将对投标人标注“邮寄”字样。投标人应对自己的投标文件的快递包封和密封负责,如送达的快递包裹出现破损导致投标文件包封破损的,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的密封要求,作废标处理。邮寄可能产生的风险,投标人自行承担。

5.7投标人采取邮寄投标文件不参加开标的,视同该投标人黙认开标结果,不得事后对开标结果提出异议,招标人将在监督人员监督下按规定进行开标活动。

6. 评标方式

综合评估法

7. 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方式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 无预付款 

进度款支付方式:

1)勘察设计费用支付:承包人提交施工图文件并且施工图文件审查通过后30天内支付至总勘察设计费的60%;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总勘察设计费的80%,经财政评审后结清余下部分款项。

2)设备费、建安工程进度款支付:

工程进度款按每月支付一期,发包人按每期实际完成工程量的80%支付工程进度款,发包人从每期承包人已完成的工程量价款扣留20%作为保留金。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交完所有竣工验收备案资料,工程结算经发包人或审计部门审定后并确定承包人付清全部人工工资后支付工程进度款至97%,同时按合同约定扣除未履行合同产生的违约金;剩余3%作为工程质量保修金(工程质量保修金可以采用银行保函方式,但银行保函必须为无条件保函,保函有效期不得低于工程质量保修期)。保修金在缺陷责任期满后20个工作日内退还(无息)。

③如承包人为联合体的,申请工程款时,需由联合体牵头单位向发包人提出支付申请,发包人审核通过后,可将相关款项直接支付至承包人联合体牵头单位账户。

④承包人在每次申请工程进度款时必须同时提供农民工工资支付凭证、分包工程款支付凭证及参照《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政府性投资项目税收管理工作的通知》(梧政办发〔2016163号)相关要求提供完税发票。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广西苍梧县人民政府门户网、广西中意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网站发布。

9. 交易服务单位

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梧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10. 监督部门及电话

苍梧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 0774-2466106

11.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苍梧县城镇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中意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址:苍梧县石桥镇东安街1

    址:梧州市新兴三路30号神冠豪都B2单元34

    编:  543000                

    编: 543000             

联 系 人:   吴小姐   

联 系 人:古小姐、李小姐         

    话:  0774-2686089 

    话:0774-282800007742698899            

    真:   /         

    真:0774-2039999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zyzb8888@189.cn           

开户银行:广西中意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苍梧分公司

    号:4476 1201 0100 7416 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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