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蒙山县丝艺文化中心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蒙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蒙发改〔2019〕85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蒙山县蒙易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银行贷款、业主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R勘察、R设计、R采购、R施工、 R竣工验收(或试运行)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蒙山县县城南郊,国道G321边上。
建设规模:项目占地为61.67亩,总建筑面积为62202.46㎡,其中计容建筑面积为43264.71㎡,不计容建筑面积为18937.75㎡(为地下停车场部分),主题场馆最大单跨跨度36米,建筑最大高度30米,以及道路硬化,铺装、绿化、室外给排水、电气、指示牌等室外配套设施。
合同估算价: 26788.43万元。
计划工期:本项目总工期(指自签订总承包合同之日起到工程交付业主使用之日期间的工期,包括 R勘察设计工期、采购工期、施工工期、验收工期、办理相关手续的工期等)为 730 天(日历天)。项目建设工期预计从 2020 年 2 月至 2022 年2 月。
2.2招标范围:在项目拟建规模、建设标准及投资估算确定的条件下,依据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的工程总承包内容招标(包括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
2.3本项目 □要求 R不要求采用装配式技术。
2.4 本项目 □要求 R不要求采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3.1.1设计资质: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3.1.2施工资质: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
3.1.3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
3.2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3.2.1项目总负责人:具有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3.2.2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3.2.3项目采购负责人:具有材料员岗位证书。
3.2.4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 专业的贰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已录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并处于有效状态。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3.2.5 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已录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有效的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可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3.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3.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3.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4 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并允许中标所有标段。但投标人应就不同标段派出不同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否则同一项目经理或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所参与其它标段作否决投标处理(符合桂建管﹝2013﹞17号和桂建管﹝2014﹞25号文除外)。
3.5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3.6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评标阶段招标代理工作人员通过“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结果为准)
4.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为网上免费下载。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止,潜在投标人可以登陆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http://www.wzggzy.cn/gxwzzbw),完成投标单位账号注册即可下载招标文件。
4.2 本项目有技术资料,获取方式与招标文件下载流程一致。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0 年 2 月 1 日 10 时 00 分,地点为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梧州市政府采购中心)8楼开标厅(地址:梧州市长洲区三龙大道红岭大厦,具体开标室见现场LED指引)。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文件必须由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专职投标员本人递交,并持专职投标员本人身份证原件、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专职施工安全员的身份证复印件通过广西电子招标投标系统验证,否则投标无效。
6. 评标方式
综合评估法
7. 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方式
7.1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无预付款。
7.2 进度款支付方式:
7.2.1 勘察设计费支付方式: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正式的勘察成果文件或设计成果文件后,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相应的勘察费设计费合同价的50%;承包人提交的勘察成果文件或设计成果文件通过管理部门备案且项目开工建设后,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相应的勘察费设计费至合同价的80%;工程结算价经蒙山县审计部门评审审核确认后支付余下款项。
7.2.2 工程建筑安装工程费支付:按月支付。在财政评审出具经双方确认的合同价格前,乙方每个月25日将完成的工程量上报工程计量,甲方在次月5日前按乙方完成工作量乘以送审预算综合单价的60%支付;财政评审出具经双方确认的合同价格后,乙方每个月25日将完成的工程量上报工程计量,甲方在次月5日前按乙方完成工作量乘以实际合同综合单价的65%支付,项目按要求竣工验收并移交相关资料一个月内支付至乙方完成工作量乘以实际合同综合单价的90%。合同结算价经蒙山县审计部门确认后28日内支付到本项目结算总价的97%,余3%作为缺陷责任保修金在期满后14日内甲方支付给乙方。缺陷责任期(24个月)(按国家有关规定)满并移交相关接管部门后15日内向承包人支付缺陷责任金。
7.2.3 设备采购费支付方式:设备运到工地,经发包人确认后向承包人支付设备采购费总额的60%;设备安装完毕,经发包人和总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后向承包人支付至设备采购费总额的95%;剩余5%设备采购费待项目缺陷责任期(24个月)后14日内一次结清。
7.3在申请支付工程款时,承包人必须提供增值税发票,如本市以外的承包人,还须提供加盖有项目所在地税务机关业务专用章并注明增值税发票和交款书号码的《增值税预缴税款表》,并执行梧政办发[2016]163号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蒙山县人民政府网、广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广西中意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网发布。
9. 交易服务单位
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梧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10. 监督部门及电话
蒙山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 电话:0774-6286108
蒙山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电话:0774-6290211
11.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蒙山县蒙易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中意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蒙山县蒙山镇湄江街移民安置 地址:梧州市新兴三路30号神冠豪都B栋2单元34层
小区综合楼三楼
邮 编:546700 邮 编: 543000
联 系 人: 孟先生 联 系 人:麦工 古小姐
电 话: 0774-6182215 电 话:0774-2828000
传 真: 0774-6182830 传 真:0774-2039999
电子邮箱: my6182215@163.com 电子邮箱:zyzb8888@189.com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梧州新兴三路支行
账 号:4500 1648 6550 5939 9399
2020 年 1 月 6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