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质疑人基本情况:
质疑人:梧州市礼智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春平
授权代表:李济高
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长洲区新兴三路30号1单元3108房
电话:18078075512
邮编:543002
二、质疑项目名称:粮油采购
质疑项目编号:WZZC2019-G1-010055-ZYZB
三、质疑答复书内容:
我公司于2019年10月29日收到贵公司通过挂号信以邮寄方式(邮戳日期2019年10月28日)送达的关于《粮油采购(WZZC2019-G1-010055-ZYZB)项目的质疑函》原件一份(落款日期2019年10月28日),我公司进行了认真核实,并及时向采购人汇报,为保证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公平、公正,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的规定,现对贵公司质疑的事项答复如下:
质疑事项:该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这个规定违反《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第五十四条规定,依法该项目评标办法应改为最低评标价法。
质疑答复:
依据采购文件“采购内容及要求中交货要求: 采购货物交货形式为纸质领物票券,凭券到领取点领取物品,领物券有效期为六个月……”本采购项目包含提货领物票劵有效期长达六个月的定制服务,不符合《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第五十四条“最低评标价法适用于技术、服务等标准统一的货物和服务项目”的规定,该质疑事项缺乏相关事实依据,质疑不成立。
如贵单位认为本答复不满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相关规定,可在质疑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广西中意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11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