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现在的位置是:首页>招标信息>其他公告
梧州市环境保护监测站设备采购(GXWZZC2017-J1-0657-ZY(重))质疑答复函
发布时间:2018-1-23
 

一、质疑人基本情况:

质疑人:梧州市凯哲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航宇 

委托代理人:陈极前 

地址:梧州市长洲区新兴三路30

电话:18276421919

邮编:541002

电子邮箱:1gg1022@qq.com

传真:0774-13877481357

二、质疑项目名称:梧州市环境保护监测站设备采购

质疑项目编号:GXWZZC2017-J1-0657-ZY(重)

三、质疑答复函内容:

我公司于2018115日收悉你公司递交的关于“梧州市环境保护监测站设备采购(GXWZZC2017-J1-0657-ZY(重))”项目质疑函一份(落款日期2018115日),现答复如下:

本项目开标后,谈判小组根据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资格和符合性审查要求,对竞标人资格和响应文件内容进行了认真、慎重地审查。经评审,谈判小组对你公司的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及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没有加盖单位公章存疑,须对其进一步谈判。谈判小组要求通知所有竞标人代表返回谈判现场,其中你公司委托代理人回复“已离开梧州市区范围,不能到达现场参加谈判”。谈判小组根据采购文件“竞标人须知”19.6条款规定,视为其自动放弃谈判;另根据采购文件“竞标人须知”第19.4.2条款“未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谈判小组应当告知有关供应商”的规定,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按要求向你公司告知如下内容:你公司不能到达现场参加谈判的,视为放弃谈判;经谈判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发现你公司的营业执照未具有本项目竞标产品的经营范围,不满足本项目采购要求,所提供的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没有加盖单位公章。

公司未在通知的时间内到达现场参加谈判且未提交书面说明退出谈判,作无效竞标处理。其余3家竞标人代表均按要求到达现场进行谈判,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书面应答文件和最后报价。

综上所述,贵公司缺乏事实依据,驳回质疑。

如你公司对本答复不满意,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梧州市财政局进行投诉。

特此答复。

                                                         梧州市环境保护监测站

广西中意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8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