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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安一组磨盘宕边坡加固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2023-6-27


项目名称

新安一组磨盘宕边坡加固工程

项目招标编号

E4504002831002224001

招标人

梧州市安邻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需盖企业章及法人签字)

建设单位

梧州市安邻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代建单位(如有)

/

招标类别

☑委托招标□自行招标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邀请招标

招标代理机构

广西中意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需盖企业章及法人签字)

结构类型及规模

本工程场地土方平整面积 22084 平方米,其中回填土方量221652 立方米,边坡挂网撒草籽防护 29320 平方米。在坡脚处新建混凝土道路总长 421.49m,道路总宽度 6m,车行道宽 4.5m,两侧土路肩宽 0.75m,新建桩板式挡土墙 111m 长,重力式挡土墙 481.8 立方米,波型防撞栏杆299m,防撞墩135m,铁丝网围栏 135m。地块排水采用 d1200 钢筋砼管收集周边雨水,总长 375m,边坡新建排水渠 2134m,路面新建盖板渠 402m,DN400HDPE 管 110m,沉砂池 3 座,最终收集 d1200 管中排放到坡脚已有排水渠中。工程内容:场地土方平整;道路及土方工程;排水工程;管网工程;挡土墙、围栏及防撞栏部分工程等。

开标时间

2023年6年25日9点30分

开标地点

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六开标室

公示开始时间

2023年6月27日

公示截止时间

2023年6月30日

预中标人

广西德旺建筑基础工程有限公司

联合体

牵头人:/

成员单位:/

中标候选人情况

第一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广西德旺建筑基础工程有限公司

单位资质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投标总价

壹仟零贰拾伍万捌仟肆佰玖拾玖元叁角(¥10258499.30)

工期

90日历天

质量等级

合格

项目经理

韦莉梅(注册编号:桂245222200999;身份证号:45222419******0588)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黄连萍(身份证号:45213119******3022)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无

奖项:无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区级(50.99分)、市级(16.98分)


第二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广西建工第五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单位资质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投标总价

壹仟零伍万叁仟贰佰叁拾元贰角玖分(¥10053230.29)

工期

90日历天

质量等级

合格

项目经理

黎剑钊(注册编号:桂245101015937;身份证号:45010419******1033)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陆建汗(身份证号:45212619******0913)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柳州市公共交通配套工程(一期)沿线道路改造道路工程(莲花客运站至白莲洞站)、三柳高速凤山连接线下穿通道改造工程。

奖项:无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区级(98.53分)、市级(28分)

第三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广西金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单位资质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投标总价

捌佰玖拾肆万捌仟叁佰玖拾元叁角叁分(¥8948390.33 )

工期

90日历天

质量等级

合格

项目经理

陈钧(注册编号:桂245151654882;身份证号:45098119******3532)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李亚求(身份证号:45263119******1544)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无

奖项:无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区级(56.99分)、市级(20分)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广西和远建设有限公司,原因:在技术标评审中,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的投标未能通过此项评审的;广西富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原因:在技术标评审中,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的投标未能通过此项评审的;广西梧州四海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原因:在技术标评审中,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的投标未能通过此项评审的;广西裕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原因:在形式评审中,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符合“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任何一项评审标准的【备注:如资格审查采用有限数量制时,资格审查的评审内容按打分制给予对应分值,无相关证明材料的给予0分,但不做否决投标处理。】

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公示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梧州)、广西中意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网发布。

异议和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投诉受理部门

梧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投诉受理电话

0774-38828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