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服务商:
现对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部分内容作出如下更改:
一、磋商保证金原内容为:
1.磋商保证金金额:人民币捌拾万元整(¥800,000.00);
2.递交方式:从投标人对公帐户转账到以下专用帐户。
开户名称:广西中意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梧州新兴三路支行
银行账号:4500 1648 6550 5939 9399
3.交纳磋商保证金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18年3月30日17时30分前,以到达专用帐户为准。
现更改为:
1.磋商保证金金额:人民币捌拾万元整(¥800,000.00)
2.递交方式:从投标人对公帐户转账到以下专用帐户:
开户名称:梧州市龙圩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银行帐号:6158 6361 1130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苍梧县城西大道支行
【注: 投标保证金必须在 2018 年3月30日 17 时整前到达梧州市龙圩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账户,转帐时必须注明“投标单位名称”“ ZYDWZ3C20180047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字样(如不注明,查不到帐概不负责),并到梧州市龙圩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具到账证明。在2018 年3月30日17 时整前经查实投标保证金没有到账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二、原为“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现更改为“梧州市龙圩区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通知。
梧州市隆兴投资有限公司
广西中意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3月26日
